海軍陸戰隊學校組織規程  ( 96 年 01 月 19 日)
第5條
本校設下列各處、室、中心,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並得分組辦事:

一、教務處:掌理招生、註冊、課務、教材、學籍及其他教務等事項。

二、學員生事務處:掌理心理輔導、生活輔導、衛生保健、課外活動指導 、愛國教育、輔導服務、軍紀監察、軍事安全等事項。

三、總務處:掌理文書、人事、後勤、工程營建及其他總務事項。

四、資訊模擬中心:掌理通資電、訓模儀訓練及其他通信電子與資訊等事 項。

五、主計室: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六、總教官室:掌理軍事訓練、體能戰技課程規劃及訓練實施。

本校因教學、研究及推廣之需要,得報請國防部核定,調整或設其他必要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