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 82 年 12 月 17 日)
第8條
從業人員依本辦法認購股票時,應將所認股數之總價款於規定之繳款期限 內一次繳清,未繳清之部分視同自願放棄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