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 82 年 11 月 15 日)
第1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輔導會) ,為輔導退除役官 兵承辦各項建設工程,特依輔導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設置榮民工程 事業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