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9條
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遺失護照,向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申請補發 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警察機關出具之遺失報案證明文件。但在國外、大陸地區、香港或澳 門遺失護照,得以附記核發事由為遺失護照之入國證明文件或已辦妥 戶籍遷入登記之戶籍資料代替。

二、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

前項補發之護照效期,以三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