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11條
換發、補發護照時,應將原護照之相關註記及戳記移入。但原護照內僑居 身分之加簽,應查驗申請人仍持有效之僑居地居留證明文件後,始得移簽 。

補發護照時,應先查明申請人護照相關資料後補發新護照。補發之護照應 加蓋遺失補發戳記,並註明原護照之號碼及發照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