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標準  ( 96 年 10 月 01 日)
第3條
簽證費分為停留簽證費及居留簽證費,其費額如下:

一、單次入境停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一千六百元;在國外 申請者,每件美金五十元。

二、多次入境停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三千二百元;在國外 申請者,每件美金一百元。

三、單次入境居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二千二百元;在國外 申請者,每件美金六十六元。

四、多次入境居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四千四百元;在國外 申請者,每件美金一百三十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