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24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定向相關機關取得資料,指領事事務局得經由電腦連 結取得下列資料:

一、內政部國籍變更資料、戶籍資料、國民身分證補、換發資料。

二、國防部人事現員之國軍人員資料。

三、內政部移民署之入出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