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締結法  (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14條
條約或協定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解釋換文、同意紀錄 、議事紀錄、附錄或其他相關文件,應併同條約或協定報請行政院備查或 核轉立法院審議及送外交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