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 104 年 06 月 12 日)
第8條
貸款案件除由本基金會主動規劃辦理外,亦得由借款人依前條規定檢具各 項資料,經由我駐外館處報請外交部轉送本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