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 102 年 06 月 06 日)
第5條
本基金會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

一、戰爭或變亂。

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

三、外債危機。

四、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本基金會為前項第三款情形提供之捐款,以配合巴黎俱樂部債務重整決議 內容,抵減本基金會對該國之貸款餘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