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 102 年 06 月 06 日)
第2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友邦:指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二、友好國家:指有意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 式外交關係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