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處務規程  ( 101 年 08 月 23 日)
第8條
護照製發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內護照與加簽申請之審理及核發。

二、護照櫃檯、領務大廳之規劃及管理。

三、護照製發業務之規劃及統計分析。

四、護照之儲存、管理及配發。

五、護照申請書複核及掃描建檔。

六、加持第二本普通護照及其他護照製發之管理。

七、其他有關護照製發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