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87 年 06 月 03 日)
第4條
本部於接受推薦後,由審查小組審查,並報請部長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給 之。由本部主動頒給者,其審查程序及儀式,準用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