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處務規程  ( 106 年 12 月 05 日)
第13條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世界貿易組織及相關組織事務。

二、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規劃、評估、協調、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

三、國際合作融資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四、涉外經濟、貿易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五、其他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