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5 年 01 月 20 日)
第7條
公共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社教機構交流、客庄社區關係發展之規劃及執行。
二、票務、導覽解說、遊客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三、生態環境教育之規劃及執行。
四、志工服務與訓練及導覽解說專業人員之培訓。
五、本中心各園區委外經營管理及服務設施之管理。
六、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