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5 年 01 月 20 日)
第7條
公共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社教機構交流、客庄社區關係發展之規劃及執行。

二、票務、導覽解說、遊客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三、生態環境教育之規劃及執行。

四、志工服務與訓練及導覽解說專業人員之培訓。

五、本中心各園區委外經營管理及服務設施之管理。

六、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