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5 年 01 月 20 日)
第5條
藝文展演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中心各園區藝文展演、展示主題與特展計畫之策劃及執行。

二、展示施作與展場各項設施之管理及維護。

三、本中心各園區客家文化戲劇、歌謠、藝文推廣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四、其他有關藝文展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