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5 年 01 月 20 日)
第3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

二、藝文展演組。

三、文資典藏組。

四、公共服務組。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