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5 年 01 月 20 日)
第3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
二、藝文展演組。
三、文資典藏組。
四、公共服務組。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