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推動研究機構參與客家產業群聚創新服務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104 年 12 月 17 日)
第9條
申請補助計畫所附文件或內容有缺漏,經本會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或補正不完全者,本會得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