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推動研究機構參與客家產業群聚創新服務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104 年 12 月 17 日)
第11條
前條簽訂之契約內容,應約定下列事項:

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期間。

二、工作進度、補助款之撥付條件與比率、經費收支處理及查核。

三、契約之終止、解除事由及違約處理。

四、其他重要權利及義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