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4 年 04 月 10 日)
第6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客家事務政策之綜合規劃及協調。

二、客家基礎資料之蒐集、研究及分析。

三、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規劃、推動、獎助及督導。

四、本會施政策略、國家建設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先期作業、中長程個 案計畫之審核、協調、督導、管制及考核。

五、本會業務報告、施政報告、重要措施、委員會議、組織調整與重要交 辦案件之追蹤、管制及考核。

六、本會資訊服務之規劃、推動及資通安全管理。

七、地方客家事務、全國客家會議、全國客家事務首長會議之規劃、推動 及辦理。

八、客家社團發展之輔導、聯繫及補助。

九、海外客家事務與藝文交流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十、其他有關客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