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 107 年 06 月 11 日)
第3條
考試合格證書,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元,補發、換發者亦同。

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通過前,初次領發者 ,免收合格證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