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  ( 106 年 03 月 14 日)
第13條
研究主持人發表以研究原住民族為目的之研究結果,諮詢並取得各該原住 民族同意之程序,準用第六條至第十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