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  ( 106 年 03 月 14 日)
第11條
研究計畫對於研究材料或資訊之使用,逾越中央諮詢會會議、鄉(鎮、市 、區)諮詢會會議或部落會議同意之範圍者,應依第六條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