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 105 年 03 月 22 日)
第15條
機關(構)首長移交,主辦會計人員,應將任內收支帳目截至交代日止逐 項結總,並編製各項會計報告,移交新任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