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 99 年 12 月 30 日)
第7條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使用電池以外之外部電源者,有確保電源正常供給之措 施。

前項電源和分電盤間之配線,不得設置插座或開關,並符合屋內配線裝置 規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