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 106 年 09 月 03 日)
第8條
第三組掌理選舉公報、罷免案公告內容、公民投票公報之編製、校對及印 發、公辦政見發表會、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選舉宣導及新聞發布。

前項業務於不辦理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期間由第一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