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6 年 09 月 03 日)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典守印信。

二、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三、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四、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五、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六、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七、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八、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九、事務管理。

十、其他行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