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6 年 09 月 03 日)
第5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二、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三、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 製。

四、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五、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 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六、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七、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八、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 運管理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九、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十、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