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  ( 97 年 11 月 10 日)
第2條
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如下:

一、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經通報權責機關依天 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止上班者。

二、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之自然災害或事件,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 票或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