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 107 年 04 月 30 日)
第17條
選舉人將選舉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者,應由主任監察員當場檢舉,予以記 錄,仍准其將選舉票投入票匭,並迅即報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監察小組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