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辦事細則  ( 107 年 04 月 27 日)
第5條
綜合研整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策略及施政計畫之建議。

二、重要個案計畫之研議及管制。

三、研究發展與服務品質工作之督導及執行。

四、海巡服務與預防犯罪工作之計畫、執行及管制。

五、偵防專業訓練之督導及執行。

六、偵防工作會報之召開及管制。

七、安全情報工作之督導、協調、調查及處理。

八、防制滲透工作之督導、協調、調查及處理。

九、情報職類人員任用之建議及管制。

十、其他有關安全調查及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