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 107 年 04 月 27 日)
第9條
督察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督察工作計畫之執行。

二、海域與海岸巡防勤務督察、內部紀律維護業務之規劃、督導、執行及 考核。

三、機關人員意外事件及與民眾糾紛之查處。

四、機關人員保護管束之執行。

五、法制業務、訴願及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

六、協助艦船艇維修後之檢驗工作及海損調查。

七、其他有關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