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處務規程  ( 107 年 04 月 27 日)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海洋生物保育組,分三科辦事。

三、海洋環境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