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8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前項編制表列有官等、職等之人員,得就官階相當之警察或軍職人員及民 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員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