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2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海洋總體政策與基本法令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二、海洋產業發展之統合規劃、協調及推動。

三、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之 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四、海域與海岸安全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五、海洋文化與教育之統合規劃、協調及推動。

六、海洋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七、海洋人力資源發展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八、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與國際合作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九、所屬海洋研究及人力發展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

十、其他有關海洋事務統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