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 90 年 07 月 25 日)
第15條
為因應戰時任務需要,國防部所屬機構、部隊與海巡署所屬機構間應建立 指揮、管制、情報、傳遞等通連電路及通資網路,銜接之電 (網) 路由需 求單位負責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