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巡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91 年 07 月 24 日)
第5條
本署於接受推薦後,應組成審議委員會審查,經審查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要 件通過後,報請署長核定,以公開儀式頒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