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6 年 12 月 25 日)
第12條
通電資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年度與中、長程通電、資訊施政計畫預算彙編、審核陳報與管制 運用。

二、關於通電、資訊計畫相關之法規命令、業務手冊、作業程序及安全之 研擬、策頒、管制、執行與督導事項。

三、關於通電、資訊業務權責劃分之規劃、訂頒及業務研發(考)之管制 與彙辦事項。

四、關於通電、資訊各項會議、會報、通報、技術手冊資料編撰。

五、關於地區巡防局暨所屬部隊通資人力、裝備組織調整修訂、審查與建 議事項。

六、關於通電、資訊人力專業訓練、運用、管制及建議等事項。

七、關於岸際、海上、空中(含專案或機動演訓)通資勤務規劃、協調、 運用及督導管制事項。

八、關於各項通電、資訊裝備系統建置規劃、陣地勘查、部署、鍵路整合 、網路管理及運用等事項。

九、關於電話號碼表(簿)編(修)訂、頒發及管制運用。

十、關於各類通電、資訊電(網)路建置、管理維護、監測、調整調撥、 拆收暨建議事項。

十一、關於無線電線頻率及電台執照管理暨通信諸元、呼號、密碼、密件 之轉(頒)發暨管制運用。

十二、關於通電、資訊機、庫房設施規劃、建置、安全管理維護作業。

十三、關於通電、資訊裝備整體後勤及補保計畫之策訂、規劃、管制作業 。

十四、關於各式通電、資訊裝備(含零附件、耗材)清點、分配、調撥、 故障、遺損、報賠及庫儲管理作業。

十五、關於通電、資訊檢測儀表,機工具、器材之籌補規劃、獲得、分配 、管制作業。

十六、關於通電、資訊發展計畫、作業規範訂定、管制推動事項。

十七、關於授權發展應用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維護暨公用軟體測試、 驗證、評估及推廣運用等事項。

十八、關於推廣資訊、資通安全教育暨應用系統操作技術諮詢服務。

十九、關於電腦主機系統、週邊設備及網路設施之獲得、分配及維護事項 。

二十、關於本局網站(頁)之管理、維護等資訊服務事項。

二十一、關於其他有關通資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