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 90 年 06 月 13 日)
第5條
環境保護機關除定期將海域監測結果提供海岸巡防機關外,對海域突發之 污染狀況亦應隨時提供檢測結果,俾利海岸巡防機關掌握海域污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