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6 年 03 月 16 日)
第17條
督察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策訂及預算編列事項。

二、關於風紀維護之規劃、執行、考核及違法案件之查處事項。

三、關於政風、督察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四、關於督察各單位對任務之執行成效評估及命令貫徹執行事項(包括士 氣紀律內部管理、訓練整備、後勤整備、勤務整備)。

五、關於督察工作手冊及宣導有關政風法令事項。

六、關於處理陳情申訴案件及網路反映資料查處事項。

七、關於單位意外事件之防處及查察事項。

八、關於人員平日在營考核資料建立事項。

九、關於反情報工作執行事項。

十、關於官兵保護管束執行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政風、督察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