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6 年 03 月 16 日)
第15條
人事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力規劃科:

(一)關於員額編制之建議訂(修)定事項。

(二)關於職務歸系建議事項。

(三)關於本總局與所屬機關人事機構之設置、撤銷及其員額編制清冊訂 (修)定之事項。

(四)關於海巡特考需求員額提列事項。

(五)關於人事工作標準之訂定及工作簡化事項。

(六)關於人事規章之建議訂(修)定事項。

(七)關於任免、調遷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軍職人員晉任、晉支事項。

(九)關於軍職人員人力預判、儲備及補充之擬辦事項。

(十)關於人事表冊之編造及審核事項。

(十一)關於文職人員兼職(課)之報備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計畫綜合及本室不屬其他各科事項。

二、考訓給與科:

(一)關於訓練、進修及軍職人員深造教育等之推薦及核派事項。

(二)關於人事資訊作業及資料管理事項。

(三)關於退伍(休)審核、轉報之擬辦事項。

(四)關於請(休)假、軍職人員出國與出勤管理之執行及考核事項。

(五)關於平時考核、考績、獎懲案件之簽辦及關於模範海巡人員之甄選 、表揚事項。

(六)關於軍職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及軍眷身分證申請作業事項。

(七)關於征屬服務(含家屬權益、慰助、協調聯繫、傷亡撫慰等)工作 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軍國(眷)宅餘額配售之擬辦事項。

(九)關於人員待遇、保險、撫卹及各種津貼補助之擬辦事項。

(十)關於人員服務證核發及加班費作業事項。

(十一)關於各種慶典之指派督導及其他人事服務事項。

三、心理諮商科:

(一)關於心理諮商工作策劃事項。

(二)關於心理諮商人員工作考評事項。

(三)關於結合學界、實務工作者、專業醫院或民間機構等相關資源,建 立完善心理輔導網路事項。

(四)關於心理諮商教材編印與書籍之購置及管理事項。

(五)關於心理諮商工作專題研究事項。

(六)關於心理諮商推廣教育、專題演講事項。

(七)關於心理諮商人員與儲備幹部專長訓練及協助辦理事項。

(八)關於心理測驗及問卷事項。

(九)關於所屬機關心理輔導個案研討、指導及協調、處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心理諮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