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6 年 03 月 16 日)
第13條
秘書室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企劃科:

(一)關於施政方針之研議事項。

(二)關於中程、年度施政計畫之審議、彙編及評核事項。

(三)關於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訂及管制考核事項。

(四)關於本總局研究發展事項。

(五)關於為民服務工作之督考、成效彙集及評獎事項。

(六)關於組織結構及功能之研析事項。

(七)關於辦事細則,各單位研訂掌理事項之彙整、修正及陳審事項。

(八)關於海洋事務工作之協調、處理事項。

(九)關於本總局機關簡介編製事項。

(十)關於訴願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及督考事項。

(十一)關於法制業務及法規管理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企劃及管制考核事項。

二、文書科:

(一)關於本總局印信蓋用及典守事項。

(二)關於公文處理之規劃、督檢及收發、分辦事項。

(三)關於本總局例行性會議之規劃、紀錄整理及分行事項。

(四)關於各項會議(報)、活動行程管制事項。

(五)關於對署長以上長官簡報資料之蒐整及製作事項。

(六)關於本總局檔案管理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事項。

(七)關於本總局檔案之點收、分類、編目、典藏、保管、檢調、應用、 清查、銷毀、目錄彙送、電子儲存、機密檔案管理、資料登錄及統 計事項。

(八)關於本總局檔案資訊之規劃建置及協調推動事項。

(九)其他有關本總局檔案管理事項。

(十)關於不屬其他各組、室、中心公文之分發及簽陳裁處事項。

(十一)關於本總局工作年報編製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文書管理事項。

三、總務科:

(一)關於本總局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收入、支付及保管等事項。

(二)關於本總局員工薪餉造冊發放與所得稅、保險費及歲入款等事項。

(三)關於本總局辦公場所與宿舍之環境清潔維護、分配管理及管制等事 項。

(四)關於本總局各組室事務用品(消耗性物品與非消耗性物品)統購分 配管理與清點事項。

(五)關於總局本部水電管理、辦公廳舍零星修繕及膳食管理等事項。

(六)關於總局本部門禁管制、停車證、各式來賓證之申領及營區整體安 全防護等事項。

(七)關於本總局所屬機關秘書室出納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八)關於總局本部不動產、辦公暨生活設備、分配、管理及督導事項。

(九)其他有關總務等事項。

四、公關科:

(一)關於國會、新聞及公共關係業務作業規範之策辦及相關文書擬辦事 項。

(二)關於立法院各種會議或委員會考察、委員質詢案之分辦、協調及聯 繫事項。

(三)關於監察院年度中央機關巡察、巡察決議及委員調查、約詢之分辦 、協調及聯繫事項。

(四)關於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關切案件之協調、處理、回覆事項。

(五)關於民意機關洽詢案件之協調、處理、回覆事項。

(六)關於輿論資料蒐集因應及新聞發布、聯絡事項。

(七)關於媒體記者聯繫活動策劃及新聞媒體申請採訪本總局或所屬機構 案件之策辦等相關業務。

(八)關於本總局所屬機關、單位公共關係與新聞聯繫工作之督導、考核 事項。

(九)關於本總局對外公共關係經營及其他有關公共關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