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90 年 06 月 27 日)
第9條
本會得邀請有關機關、單位代表或學者、專家列席本會委員會議或審查小 組會議;必要時並得委託學術機構或學者、專家協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