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90 年 06 月 27 日)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副執行秘書一人 ,襄助之;工作人員七人至十一人均受執行秘書指揮監督,辦理本會業務 。

前項人員,均由本署法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