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8條
本總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上 校、中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 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