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3條
本總局設巡防組、檢查管制組、情報組、後勤組、通電資訊組、督察室、 勤務指揮中心、人員研習中心,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