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0條
第六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前項人員,得就官階相當之警察人員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 務人員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