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3條
本總局設巡防組、海務組、船務組、後勤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人 員研習中心,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