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 94 年 06 月 22 日)
第3條
企劃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海域、海岸巡防全般政策、方案之策劃及推動事項。

二、關於年度施政計畫之策定、審議、管制及考核事項。

三、關於中、長程規劃之研究、審議及推動事項。

四、關於綜合性專案研究工作之規劃、協調、處理及成果追蹤事項。

五、關於機關組織結構及功能之研議事項。

六、關於重要施政列管案件及考核資料之綜合規劃、協調及追蹤管制事項 。

七、關於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事件之研處事項。

八、關於法規之研審、修訂、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