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入學及招生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 104 年 09 月 23 日)
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中央警察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入學及招生考試規費項目如下:

一、考試報名費。

二、成績複查費。

第3條
考試報名費收費如下:

一、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三千元。

二、博士班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三千元。

三、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元。

四、碩士班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初試:每人新臺幣三百四十元。但低收入戶者 ,減半收費。

六、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複試:每人新臺幣八百四十元。但低收入戶者 ,減半收費。

七、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八、警正班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九、警佐班第一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警佐班第二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一、警佐班第三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二、消佐班第一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三、消佐班第二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第4條
成績複查費,每人每科新臺幣五十元。

第5條
本大學招生簡章及報名書表置於網路供應考人下載使用,不另收費。

第6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